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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ck

(n.)

中古英語 prikke,指“尖銳的物體,刺痛或刺傷的東西; 昆蟲的螫針; 驅使; 別針或釦子; 刺痛或折磨”,源自古英語 prica(名詞)“尖銳的尖端,刺孔; 刺穿或刺破留下的微小痕跡; 微小的空間或時間部分”,是一個常見的低地德語詞(比較低地德語 prik “尖端”,中古荷蘭語 prick,荷蘭語 prik,瑞典語 prick “尖端,點”),其詞源不詳(參見 prick(動詞))。

比喻意義上的“驅使”(對感情、良心等)在中古英語中已有。指“尖銳的武器,匕首”的意思可追溯到1550年代。從古英語中“書寫中的點或小標記”一詞的意義中,衍生出中古英語中的用法,即音樂中的“表示音高的標記”(比較 counterpoint(名詞2)); 因此,prick-song(15世紀中葉)指的是“根據書面樂譜演唱的音樂”,而不是憑記憶或憑聽覺演唱。

在中古英語和早期現代英語中,它有許多交織的引申義,例如“標誌着進展階段的點”,尤其是在 the prick “最高點,頂點,頂峯”中; 從“時間點”的概念中,尤其是“死亡時刻”(prike of deth)。

kick against the pricks(使徒行傳九章5節,最早見於1382年的翻譯中)中的使用可能源於“牛的驅使”(14世紀中葉),這使得它成爲拉丁語 stimulus 的一個合理翻譯: advorsum stimulum calces 在拉丁語中是諺語,而英語短語也被字面上使用。圖像中的概念是“違抗,反抗上級力量”。這個名詞也在1384年的威克里夫聖經中用於哥林多後書12章7節,其中拉丁文是 stimulis carnis meæ

And lest the greetnesse of reuelaciouns enhaunce me in pride, the pricke of my fleisch, an aungel of Sathanas, is ʒouun to me, the which boffatith me.

最早記錄的俚語用法指“陰莖”是在1590年代(莎士比亞對此進行了雙關語)。動詞 prick 在喬叟(14世紀晚期)中以比喻意義使用,指“與(女人)發生性關係”。My prick 在16世紀至17世紀被“放蕩的女孩們”用作對男朋友的親暱稱呼。作爲對男人的侮辱性詞語,它可追溯到1929年。Prick-teaser 可追溯到1958年。 

prick
(v.)

中古英語 priken,源自古英語 prician “用尖銳的點刺穿,刺出,放置點、點或標記; 刺; 引起刺痛感”,來自西日耳曼語 *prikojan(源頭還包括低地德語 pricken,荷蘭語 prikken “刺”),起源不明。丹麥語 prikke “用點標記”,瑞典語 pricka “指向、刺、用點標記”可能來自低地德語。相關: Prickedpricking

自公元1200年以來,以“引起激動,使煩惱,使困擾”爲比喻意義; 14世紀後期作爲“激勵,激發行動”。Pricklouse(約1500年)是裁縫的嘲笑名字。 prick up (one's) ears 是1580年代的用法,最初是指有尖耳朵的動物(prycke-eared,指狐狸、馬或狗,早在15世紀初就有了)。

thou prick-ear'd cur of Iceland!
["Henry V," ii. 1. 44.]
你這個冰島的刺耳小狗!
【《亨利五世》第二幕第一場44行】

Prick-me-dainty(1520年代)是一箇舊詞,用於形容一個假裝過分講究的人。

相關條目 prick

stimulus
(n.)

複數形式 stimuli,1680年代,最初作爲醫學術語,指“刺激懶惰的器官”(通常是男性生殖器),源自拉丁語 stimulus 的現代用法,意爲“驅使,尖刺”,比喻爲“刺痛,刺激; 激勵,刺激”,源自 PIE 語系的 *sti- “尖端,刺,穿透”(參見 stick(v.))。普遍意義上的“激發或喚起思維或精神的東西”始於1791年。心理學意義上的首次記錄是在1894年。

pinprick
(n.)

也稱 pin-prick,1851年,指“針刺的感覺”,源自 pin(n.)和 prick(n.)。從1885年開始比喻小的煩惱。早期稱爲 pin's prick(18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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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ck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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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參考,由機器翻譯系統提供。查看原文,請訪問: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p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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