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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cket

(n.)

"可以插蠟燭的尖銳點," 15世紀早期,來自 prick + -et

也來自:early 15c.

相關條目 pricket

prick
(n.)

中古英語 prikke,指“尖銳的物體,刺痛或刺傷的東西; 昆蟲的螫針; 驅使; 別針或釦子; 刺痛或折磨”,源自古英語 prica(名詞)“尖銳的尖端,刺孔; 刺穿或刺破留下的微小痕跡; 微小的空間或時間部分”,是一個常見的低地德語詞(比較低地德語 prik “尖端”,中古荷蘭語 prick,荷蘭語 prik,瑞典語 prick “尖端,點”),其詞源不詳(參見 prick(動詞))。

比喻意義上的“驅使”(對感情、良心等)在中古英語中已有。指“尖銳的武器,匕首”的意思可追溯到1550年代。從古英語中“書寫中的點或小標記”一詞的意義中,衍生出中古英語中的用法,即音樂中的“表示音高的標記”(比較 counterpoint(名詞2)); 因此,prick-song(15世紀中葉)指的是“根據書面樂譜演唱的音樂”,而不是憑記憶或憑聽覺演唱。

在中古英語和早期現代英語中,它有許多交織的引申義,例如“標誌着進展階段的點”,尤其是在 the prick “最高點,頂點,頂峯”中; 從“時間點”的概念中,尤其是“死亡時刻”(prike of deth)。

kick against the pricks(使徒行傳九章5節,最早見於1382年的翻譯中)中的使用可能源於“牛的驅使”(14世紀中葉),這使得它成爲拉丁語 stimulus 的一個合理翻譯: advorsum stimulum calces 在拉丁語中是諺語,而英語短語也被字面上使用。圖像中的概念是“違抗,反抗上級力量”。這個名詞也在1384年的威克里夫聖經中用於哥林多後書12章7節,其中拉丁文是 stimulis carnis meæ

And lest the greetnesse of reuelaciouns enhaunce me in pride, the pricke of my fleisch, an aungel of Sathanas, is ʒouun to me, the which boffatith me.

最早記錄的俚語用法指“陰莖”是在1590年代(莎士比亞對此進行了雙關語)。動詞 prick 在喬叟(14世紀晚期)中以比喻意義使用,指“與(女人)發生性關係”。My prick 在16世紀至17世紀被“放蕩的女孩們”用作對男朋友的親暱稱呼。作爲對男人的侮辱性詞語,它可追溯到1929年。Prick-teaser 可追溯到1958年。 

-et

這是一個詞綴,最初是一個指小的後綴,但現在不一定被認爲是這樣的。中古英語,來自古法語 -et(女性形式爲 -ete; 現代法語爲 -et-ette),源自於拉丁俗語 *-ittum/*-itta(也是西班牙語 -eto/-eta,意大利語 -etto/-etta 的來源),起源不明。法語形式在英語中縮減爲 -et,但後來從法語借來的單詞中 -ette 的結尾往往保留了這個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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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icket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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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僅供參考,由機器翻譯系統提供。查看原文,請訪問: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pr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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